品牌在實現無國界的路上,一定得依靠有國界的商標來保駕護航。這句話是在 一本叫做《品牌 22律》的書上看到的,說的太有道理了。比如:“IPAD”平板電腦從發行的第一天起,就全球皆知,但其在中國的商標官司卻熱鬧非凡,原因是中國“IPAD”商標的注冊人不是蘋果公司。
但對于消費者來說,無論從美國、英國,或者南非等隨便哪里買到
“IPAD”平板電腦,心里都認為是同一品牌。但對于蘋果公司來說,不把““IPAD”商標收入囊中,就根本無法在中國銷售它。盡管IPAD是無可爭議的無國界品牌。
作為產品在全世界發行的企業,蘋果當然懂得在全世界各個國家地區注冊商標。事實上,
“IPAD”一案也體現出了蘋果對商標注冊的重視,只不過百密一疏,由于合同的不嚴謹,導致了后來的一系列訴訟和巨額費用。
這也說明商標與品牌雖然是同一個標識,但既然有著不同的名字,區別還是有的。品牌只需辨識到是誰家的
“孩子”,行走世界不用護照,而商標需要確定是哪個國家的“公民”,本國生存也要戶口。
因為品牌更多是使用層面的概念,一項商品或服務的使用是基本相同的,所以可以全世界通用。但商標是權利層面的概念,而權利是不可分享的,一定是需要各自確定。
權利的邊界通常是和國界相同的,商標權也不例外。商標如果想在中國獲得專用權,受到法律保護,就必須依據中國商標法獲得注冊。當然,在美國情形也相同。
從法律意義上講,即使是國際大品牌,只要在中國沒有使用過,就不存在保護的問題。這正是很多外國大牌被搶注的原因。需要強調的是,中國也是其它國家的外國,中國的大牌也在被搶注。
值得注意的是這個
“搶注”并不一定違法,雖然絕對不道德。 “搶”是要有目標的,一個在中國完全不存在的東西,談不上“搶”。
事實上,每個真正的無國界大品牌的身后,都有一大摞商標注冊證作為支撐。
我國無國界的大品牌也不在少數,新品牌如小米手機從
2011年8月首次亮相,到現在也出口了若干國家。成為無國界的品牌,更是眾多的野心勃勃的企業家的夢想。
而實現夢想正確的順序是,先在國界外把商標注冊了,再讓品牌走出國界。順序如果反了,就有可能遇到一大串麻煩,即使是無比強大的蘋果公司也不可避免。
所以,商標不僅要在本國國內申請注冊,還要在其它國家也申請注冊,在互聯網時代的今天,就算您從來不打算,也不能保證您的商品賣不到國外。要知道,國外不僅有歐洲和北美,還有非洲和南美。商品進入哪個國家,都需要注冊商標。
總結:要做品牌,商標先行。先有了有國界的商標,才可能有無國界的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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